VPN
EN
电子邮箱
信息公开
首页
校情总览
学校简介
现任领导
学校标识
校园风光
组织机构
管理机构
院系设置
业务部门
附属单位
教育教学
本科教育
继续教育
研究生教育
MPA教育
网络教学平台
科学研究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本科生就业
学生资助
图书档案
图书馆
档案馆
国际交流
信息门户
快速通道
审核评估
招标采购
校 友 网
网上缴费
教务管理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Notices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Notices
关于赴台交流申请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9
点击:
校领导及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通知,自2011年起,部分文教类团组赴台交流需先向教育厅申请立项,后报审批。
申报立项范围:
1、
厅级领导干部
2、
20至99人的团组
3、
在台停留时间超过2个月
申报时间为每年两次,1月份申报上半年交流项目,6月份申报下半年申报项目。请有赴台交流意向的领导及老师在2月10日前将本年度上半年交流项目通知我处,由我处统一向教育厅申报。
国际交流处
2011-1-19
上一条:国际交流处:2011国家公派留学申报名单
下一条:设备处:网络综合教学平台招标公告